[权益] 同性婚姻法案今年再提 网上引万人热议【转】

本帖最后由 姜昊 于 2011-2-19 10:52 编辑


近日,李银河在网易微博发起了关于同性婚姻的讨论,引起网友一片热议。李银河老师还将于2月17日15:00—16:00作客网易微博,与微生物同聊“同性婚姻”,欢迎届时加入大讨论,发出你的声音!!!

李银河这条微博顷刻引起热议,数千人参与了讨论。意见大概分为以下几个阵营:

强烈反对派:同性婚姻太超前了,不和谐!
顺人意:@李银河 极不赞成,至少在本世纪不行。您是有名气的社会学家,您的议题只能在极少数理论家中讨论,太超前了!
余忆:我不赞同,因为世界是必竟是一个生态社会,如果同性婚姻一但形成或者是说习惯,世界上的人口虽然减少,但是一但形成一种模式,我想人类也就没有后代了……

热烈赞同派:只要是有感情的相爱,同性婚姻也是一种幸福
吻加抱(王小峰):传统、习惯形成文化和社会规则,再进一步变成法律。这其中忽略了人天生的权利。同性恋就是被忽略的一部分。
成为人就是成为个体 (种传宝) :同性婚姻是人权普遍发展的成果之一,在北欧等国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。从大家的评论来看,中国人还不熟悉个人的权利,但对权力的话语都是专家。

真活 (陈海涛) :支持李老师的调查。我觉得在当代,人应对自己自己的身体和生活有支配权,只要不伤害别人的权益,只要能感觉幸福就成。每个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这个社会就其乐融融了。有自由才有创新和活力,很多人在回避及漠视。中国社会现在体现出的保守,我认为更多的是在掩饰和转移视线,让公众热闹了,事情就好办了。

更多的人表示不反对:只要不危害社会,那就是好事

晓唐670620:对于同性婚姻,我不反对。这是人家自己的事情,我干涉什么?况且,人家的同性婚姻,又不影响我的异性婚姻,我为什么要去干涉呢?
飘飞的思絮:其实不管同性婚也好或者异性婚也好,我认为这是人基本的权利。他们既不危害他人又不危害社会,为什么不批准呢?

西门刘:支持,自由社会,人人都有选择的权力,我们不应该去责备和另眼相看。我喜欢吃大白菜,你喜欢吃红萝卜,这很正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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雨霁 发表于 2011-2-19 11:31



    有道理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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